在公文写作中,“此复”通常用于回复对方来函或请示时作为结尾语。关于“此复”后面是否需要加标点符号,实际上并没有硬性规定,但根据实际应用中的习惯和规范来看,多数情况下会在“此复”后加上句号。
这种做法主要是为了明确段落的结束,并使文件更加清晰易读。特别是在正式场合或官方文件中,适当的标点符号能够提升文档的专业性和严谨性。不过,在一些非正式或者简短的交流中,省略标点也是可以接受的。
总之,无论是使用句号还是省略标点,关键在于保持一致性并符合具体场景的需求。如果您是在撰写较为正式的文件,则建议遵循传统的书写规则,在“此复”后添加句号以确保格式正确无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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